「江苏天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
为做好公司债券的常态化防控工作,优化公司债券发行环境,实现与登记制度的有效衔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通知》很明显,如果公司债券审批的批准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到期,在原有效期的基础上,审批将延长12个月;2020年7月以后到期的,批准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延期政策不适用于批准有效期为24个月或在个别情况下已延期的公司债券。《通知》建议发行人无需单独申请,审批有效期自动延长。这种便利的政策安排有助于发行人独立、灵活地选择发行窗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尽快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审批制下的批准文件有效期最长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这对实现审批制下公司债券发行与登记制的有效衔接,推进公司债券登记制改革的深化具有积极意义。(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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