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干预司法致使奋发公司濒临倒闭(转)
我们是河南省禹州市奋发建材公 司的股东,万般无奈下,借助媒体曝 光我们奋发建材公 司与禹州域源隆公 司合同纠纷一案内 幕,我们的案 件在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 院审理期间,遭遇院 长及审判法 官不公 正执 法,在禹州市法 院两次判 决我们胜诉的情况下,对方上诉到许昌市中院,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仍然迟迟不下判 决,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在案 件被院 长韩玉芬决定向河南省高级人 民法 院请示后,韩玉芬以各种理由阻止、改变省高院下达请示意见,个中原委,令人费解,韩玉芬在我们奋发建材公 司与禹州域源隆公 司纠纷一案中,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事情的事实与处理经过:
2017年3月24日,因为环保需要,当地政 府对当地建材企业进行整合,在此情况下,禹州市奋发建材有公 司(简称奋发公 司)和禹州市域源隆有限公 司(简称域源隆公 司)签订了比例为53:47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约定最终目的是设立新公 司并按照公 司章程确定双方权 利义务。
2018年5月,由于政 府新的整合政 策出 台,原来两家作为一个整合单位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环保政 策要求,于是,包括奋发公 司和域源隆公 司在内的四家企业作为一个整合单位重新整合。四家公 司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 构对需要整合的企业资源储量进行了鉴定。根据储量鉴定结果,域源隆公 司源储量比之前签订协议时减少了900多万吨,少了将近三分之二的资源储量。因此,奋发公 司认为应该按照鉴定的资源储量重新核定股权比例,但域源隆公 司对奋发公 司的合理要求予以拒绝,不仅如此,域源隆公 司还单方拆 除、出卖了其作为合作基础的石子厂房设备,并将出卖款占为己有。由于奋发公 司和域源隆公 司合作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经当地政 府上几百次调解无果,奋发公 司遂向禹州市人 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 讼,要求解除与域源隆原先签订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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