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听说过债权转让与债权代位,但是很多人都对这两者一知半解。那么,到底什么是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呢?以及他们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催天下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更好的去帮助大家去了解。1、成立要件不同债权让与须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危害其利益时,无须债务人同意即可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2、法律后果不同债权让与告毕后,让与人与受与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消灭;而代位权诉讼中仅在债权人胜诉且获取全部清偿时其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方可消灭,胜诉但因债务人资不抵债仅获部分清偿或债权人败诉时其与债务人的债的法律关系则依然存在。3、在解决企业三角债的价值功能上两者均通过变更某一债务人的清偿对象以便促进经济流转,但债权让与无疑更能方便并促进民商经济要素的便捷流转,而代位权则着重在债务人消极履行乃至故意逃债之时用法律手段设置的诉讼措施,其救济保障功能更明显。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虽然债权的代位权与债权转让都是有差不多的效果的,但是方式确实不同的,因为债权的代位权是在一定情况下才可以的,而债权转让就是将当初的合同一起转让给他人,他们之间的区别就是在于成立的要件和解决问题时方式的不同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所以大家没事可以多去了解相关的内容,这样也能帮助到大家。si1.go2yd.com/get-image/0lZz8AS6nA0
编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