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规范在在客观题考察中常常出现细节性考察的纠错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对某些易混淆内容或者易忽视细节进行部分总结,帮助我们能够更加游刃有余面对各种考验。 1、不是所有公文都需要具备的要素:【版头中】: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签发人;【主体】:主送机关、附件说明、印章、附注、附件;【版记】:抄送机关。 2、公文字体: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附件两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签发人、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附件两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用4号仿宋体字; 3、不写保密期限时,不同密级默认保密期限: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 4、公文的分类根据对处理时间方面的限制和要求的不同可以分为平件、加急件、特急件;但是在公文的版头中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没有平件(平件不急,不用特别标注)、没有特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5、判断题:公文都需要加盖印章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可有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6、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署名的不同。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但是发文字号相当于是公文的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联合行文时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 7、附件说明,但是需要格式的标注需注意细节。如“附件:”后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顺序号用圆点,不是顿号,之后直接写附件名称,不用标注书名号。附件名称后没有标点符号,不加分号、逗号、句号等。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8、决议的成文日期是会议通过的日期(位置一般放在标题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 以上就是我们公文格式规范中有些需要注意的易被忽视的细节,希望大家了解之后能够对题目理解更加透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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