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科函〔2016〕420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部分产业集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典型经验做法,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深圳内衣等6个产业集群为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学习借鉴和宣传推广示范区典型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深化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