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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私募基 金),是指在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 金。私募基 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 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投资基 金的类型: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资产配置类私募基 金。私募证券基 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 金份额以及中 国证 监 会规定的其他资产;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以及中 国证 监 会规定的其他资产;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 金,主要采用基 金中基 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进行跨类投资。
私募投资基 金运作主要分为募、投、管、退四个阶段,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私募基 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 资金,不得通 过公 众传播媒体或者讲 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 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 传推介。
二是私募基 金要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 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 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 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 金业协会办 理备案手续。但基 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 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 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是私募基 金非“债”。私募基 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 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之特点。
四是私募投资重“匹配”。私募基 金投资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 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同时,监 管 制 度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要求私募基 金管理机 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 构对私募基 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 金;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 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 金。
五是私募运作要“透 明”。制定并签订基 金合同,充分揭 示投资风险;根据基 金合同约定安排基 金托管事项,如不进行托管,应当明确保 障私募基 金财产安全的制 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专 业化管理、建立防范 利益冲 突和利益输送;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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